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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
录入时间:20-11-16访问: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0-TJXQ-ZF289)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FZB-2020-TJXQ-ZF289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厦门市巨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5号9层 2,318.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邱秀玲,杨秉陆,张志钢,王瑞倩,孙提,刘艳(采购人代表),张可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02472.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现金或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由中标人一次性向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交付,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行号:102110083025 账号:0302041019100059747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参照下表费率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下,费率1.5%; 100-500万元,费率0.8%; 500-1000万元,费率0.45%; 1000-5000万元,费率0.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13821182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电 话:022-843138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ZF289-天津市公安局大数据基础工程建设通用应用综合能力开发项目-公开招标-挂网-10.23.pdf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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