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之骄制药有限公司车间及库房升级改造 (一期)项目
2.项目编号:XFZB-2026-TSL-QG061
二、项目内容:
l甘肃之骄制药有限公司车间及库房升级改造 (一期)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中标后,施工合同签订前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并开设银行专用账户用于本项目各类支出与保障工作进度。
4.供应商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开立独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
5.甘肃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在甘提供相应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及时为采购人提供相关配合和服务。省外企业须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提交《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承诺中标后按规定完成进甘信息登记手续;
6.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7.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行业内工作经验6年以上(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履历、社保、业绩等证明资料,必须具有最近5年内2个类似(钢结构和消防)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8.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行业内工作经验6年以上(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履历证明、业绩证明、社保证明等资料)
证明资料必须为真实从业经历,若存在虚假材料永久列入天士力集团及下属所有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须明确拟定委派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和资质证书、职称。机电与土建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行业内工作经验6年以上,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履历证明、业绩证明、社保证明等资料,该证明资料必须为真实从业经历,若存在虚假材料永久列入天士力集团及下属所有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10.供应商所报项目组成员必须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以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须提供不挂靠承诺书和不更换项目组成员承诺书);若现场委派人员与报备人员不符,按每次每人每天1000元进行扣款处罚,具体条款将在合同中约定。;
11.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2.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对于依法免税或当月零申报的供应商,要求提供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截图。
13、提供近五年(自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今)3个3千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类似业绩(以施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1)同类项目定义:消防工程和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服务;
(2)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 、 发 票 经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全 国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验 平 台 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 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供应商自有业绩,即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主体必须为供应商自身。合同主体为供应商母公司、子公司,以及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均不予认可。
1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和企业法人、实际负责人因违法违纪被约谈约束等,存在履约能力丧失风险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3 年 03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23 年 03 月 01 日起)企业负责人或法人、副总经理及以上主管领导被公安机关、纪监委、检察机关等采取留置、刑事等措施的。
(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2023 年 03 月 01 日起)至今投标人、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在经营活动中无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
15、关于履约信誉及劳资纠纷的特别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含其分支机构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信誉和健全的薪酬支付制度。自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管理人员工资、劳务费或社保费用)导致的:
①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劳动监察部门行政处理决定)确认的违法、违约行为;
②因此类纠纷导致施工资料缺失、移交延误,或对委托方(建设单位)的项目报建、验收、审计、档案移交等工作造成实质性阻碍的情形。
(2)承诺与核查: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一旦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由【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含管理人员工资)的有效证明文件。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或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核查发现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特别约定: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按时足额支付所有派驻人员的薪酬。若因供应商与其派驻人员发生劳资纠纷,导致出现资料缺失、管理人员擅自离岗、阻碍项目正常验收或移交等情况,每发生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项目工期延误、无法通过专项验收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未付的费用,采购人有权追回已付费用,并索赔损失。
1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未列入天士力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17.供应商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协商报价、约定中标人等行为,供应商须提供《反商业贿赂及不串通投标承诺函》,未提供直接导致投标无效,被查实存在串标行为永久列入天士力集团及下属所有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18.若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因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记录,采购人有权直接否决其投标,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9.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如消防系统安装、火灾报警布线)出现零报价或明显错误报价,经天士力集团招标审计中心核实后采购人有权直接否决其投标。
2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1.合同协议须采用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模板。
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证明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永久列入天士力集团及下属所有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6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3.按照以下任意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网上报名,添加微信15510906004 ,购买谈判文件。
注:未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谈判资格。
4.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6月11日9:30时止;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6月11日9:3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华夏未来天人智慧2楼招标中心。
4.供应商可采取顺丰邮寄方式进行邮寄文件,并确保谈判截止前收到文件。若谈判截止时间前文件未寄到,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天津地区文件要求:
第一阶段文件(二副+U盘(电子版采用word无加密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格式)
第二阶段文件(二副+U盘(电子版应用word无加密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格式)
包封要求(共2个密封包):

邮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华夏未来天人智慧2楼招标中心会议室,王轶,18920827115))
(二)甘肃地区文件要求
第一阶段文件(一正+U盘(电子版采用word无加密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格式)
第二阶段文件(一正+U盘(电子版应用word无加密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格式)
包封要求(共2个密封包):

邮寄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长安路北侧甘肃之骄有限公司 张涛 19893248528
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方式:15510906004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之骄制药有限公司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10906004
4.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行号:102110083025
账号:0302041019100059747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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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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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范各庄255号
电话:010-69660252
邯郸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陵西北大街289号恒隆广场7号楼2210室
电话:0310-3030098
东丽事业部: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6号增1号
电话:022-24998152








